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一审判实刑,上诉期间会不会收监 |
释义 | 二审上诉期满后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收监。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人员需遵守多项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不干扰证人作证等。违反规定可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解除条件包括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法律分析 二审上诉期满以后,如果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收监;根据刑事诉讼法69条规定,取保候审人员必须遵守1,未经公安机关准许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24小时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3,在传讯时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以上要求必须遵守,如若违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77条规定,取保候审的解除1,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一审判实刑后,是否有可能获得缓刑? 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审判实刑后,是否有可能获得缓刑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一审判处的实刑,被告人可以在刑罚执行前提出缓刑申请。法院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果被告人符合缓刑条件,且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缓刑,可能会判决缓刑执行。然而,取保候审期间一审判实刑会对缓刑申请产生一定影响,因为被告人已经被判实刑,法院可能会对其是否继续保持取保候审身份进行考量。因此,是否获得缓刑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准确建议。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一审判实刑后,是否能够获得缓刑取决于具体情况。被告人可以在刑罚执行前提出缓刑申请,法院会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等因素。虽然一审判实刑会对缓刑申请产生影响,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人情况的准确建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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