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如果构成其他犯罪如交通肇事罪等,依照其他罪名定罪处罚或数罪并罚),处拘役(拘役属于刑罚中的主刑之一)并处罚金,本罪属于行为犯,属于故意犯罪,只要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标准即构成既遂,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 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体现了纪严于法,对党员从严要求的精神。所以,如果党员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视情节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党员同时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的,监察机关应给予其开除处分;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监察机关应视情节给予其撤职或开除处分 拓展资料: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