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处置标准是会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刑标准存在以下四种行为之一,并到达情节严重的程度: 1、在押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的;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一、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如何进行侦查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聚众持械劫狱罪立案标准 我国的刑法对聚众持械劫狱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该罪侵犯的客体;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是为了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聚众劫狱是违反监管规定,公然聚众持械将罪犯非法劫出狱外,侵扰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的行为。 三、虐待被监管人罪组成要件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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