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达成即为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达成即为有效。 一、不给加班费怎么要求补偿 不给加班费能要补偿。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足额支付报酬,若是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领取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这些情况下可领取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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