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投资公司的设立程序有,首先申请核名,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注册资料,再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最后予以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开立银行账户、刻制公司印章,和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