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未完成会否影响成立? |
释义 | 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1、合同没有相对方,或具有相对方,但存在一方以上不具订立担保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无法达成协商一致;3、合同订立形式、程序违反法律规定;4、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还没有完成,担保合同就不能成立 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条件为,当事人没有订立担保合同,或者未签字、盖章、按手印或者签字前没有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保证合同尚未完成,是否不能成立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不必须签保证协议。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没有主合同担保合同还成立吗 没有主合同担保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是否成立 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是不会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且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规定确认。 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是否成立 借款合同不成立担保合同不成立,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杨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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