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人在招标投标合同中可以增加一些条款来减少未来的诉讼成本。例如可以在合同中增加争议解决方式,比如选择仲裁代替法庭诉讼,也可以在合同中设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的条款等等。通过这些措施,债务人可以减少合同纠纷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要约、反要约或者对要约的修改或者补充达成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作出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 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败诉的一方应当承担案件全部或者部分费用。但是,特殊情况除外。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通过在合同中增加一些条款来减少未来的诉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