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贷款有哪些责任 |
释义 | 保证贷款的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一、债务人不能履行怎么办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在抵押物确定时优先受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担保债权既有财产担保又有人身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财产的情形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的,应当实现债权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对财产的债权;三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对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人的责任。 二、担保有效期最长的时间是多久 担保期限最长的时间是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三、借款不还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如果保证人提供的保证属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那么债权人直接起诉保证人。因为约定了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