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中不可申请裁决的情形有:一方不属于拆迁当事人的;房屋已经灭失的;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裁决的;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提出裁决的;裁决作出后再次申请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