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后,上一级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处理.答: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10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交警大队的上一级部门提出了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