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同居现象有哪些特点 |
释义 | 非婚同居现象有哪些特点 虽然非婚同居现象在世界各国都表现出增长趋势,但各国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欧美和我国发展的程度、速度和社会接受度有所不同。有鉴于此,国外学者提出了“非婚同居阶段化理论”,依据非婚同居阶段性特征以及被社会接受的程度,对非婚同居现象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分析。 特点1: 同居是少数玩世不恭之人的前卫、激进、大胆的行为,此时的大部分人都是直接结婚的,同居是独特的社会现象,同居者本身对同居作为道德反叛的之外的其他价值没有清楚的认识,因而不具有普遍意义,也缺乏制度保障。 特点2: 同居被广泛接受并实践为婚姻的先导、前奏、序曲或婚姻的测试,通常同居双方并不会生育孩子,以至于它被看作是反抗中产阶级婚姻的序幕,直接结婚从正常变为异常,同居是为婚姻服务的,亦没有独立的意义。 特点3: 同居成为人们所接受的婚姻的替代手段,亲子关系不再受到婚姻的严格限制,表明婚姻已经不是建立家庭生活的唯一途径,同居本身就意味着家庭,非传统家庭演化为传统家庭的替代,因而具备独立的立法价值,产生了类似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但不排除采取诸如形式补正的方式获得与婚姻等同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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