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走: 1、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寄送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准备答辩状; 4、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5、调解无效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