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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的抚养费?
释义
    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如无法协商,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离婚后,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被监禁等,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抚养费。如果再婚的一方的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费用,也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特殊情况消除后,应恢复原抚养费标准。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给抚养费的具体方式和数额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双方也可以约定不另行支付抚养费。无法协商一致的,又人民法院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不付抚养费能否申请法院执行
    不付抚养费,能申请法院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三、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孩子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注意,如果特殊情形消除额,应当恢复原抚养费标准。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如果协商不一致,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数额。对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抚养费,可以根据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犯罪被收监改造或抚养方再婚等情况向法院申请减少。然而,如果特殊情形消除,应当恢复原抚养费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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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6: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