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将车抵押给我,但是不还钱的话,我可以将抵押的车变卖吗? |
释义 | 抵押车辆不能直接变卖,否则构成侵占罪,但债务到期时可以行使抵押权。根据《刑法》第270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拒不退还的,处有期徒刑或罚金,且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 你不能直接将抵押的车进行变卖的。否则构成侵占罪,如果债务到期他为归还钱款,你可以行使抵押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拓展延伸 追讨债务:对方未还款,是否可以变卖抵押车辆?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您作为债权人有权采取必要的追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将抵押的车辆变卖以偿还债务。然而,在进行变卖之前,您需要确保已经尽力催讨债务,并经过法律程序得出追偿的判决或裁决。此外,您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如提前通知对方并公示拍卖信息。变卖车辆所得的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则可能归您所有。但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债权人有权采取必要的追讨措施,包括将抵押的车辆变卖以偿还债务。但在进行变卖前,需确保已尽力催讨债务,并经过法律程序得出追偿的判决或裁决。同时,需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如提前通知对方并公示拍卖信息。变卖车辆所得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可能归您所有。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四节 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质权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质押备案。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四节 抵押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三节 转让登记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