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用工合同解除了是否赔偿 |
释义 | 1、如果劳务合同约定了解除合同需赔偿的情形,那么解除劳务合同应当赔偿。2、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临时用工合同解除是否要赔偿 1、临时用工合同解除,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也是要支付赔偿金的。临时工也属于受到劳动法保护的合同制用工,而如果试用期员工存在法定过错的话,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用工是否适合劳务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1、企业可以签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企业与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故应当签订劳务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按照第四十七条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4、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合同违法解除是否需要赔偿 劳务派遣合同违法解除的应当赔偿,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务合同解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务合同解除没有赔偿金。除非双方当事人在劳务合同中约定某些情形下解除合同适用赔偿金,此时因为合同约定的情形解除劳务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务合同不同意劳动合同,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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