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延期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2.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在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届满仍未全部缴纳罚款时,除可以将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外,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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