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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按什么原则分割财产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的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3、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离婚可以进行分割的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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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