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财产分割是判离吗? |
释义 | 一、进行财产分割是判离吗? 1、进行财产分割不一定是判离,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共同财产按照什么原则分割? 1、对于共同财产,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 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1)一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2)二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项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三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是因为女方的过错行为,且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情形男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包括主张精神损失费等。 2、婚前财产的范围 夫妻二人结婚之前,单方在结婚前就已拥有的财产权利,比如用金钱购买的房子、股票盈利等等都应该算作是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总之婚前财产是在两人结婚以前所获得的钱财才作数,另外夫妻二人结婚之前,单方所有的钱财,比如工钱、福利、继承或者是别人赠予的钱财或者其他合法的收入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在没有离婚的情形下,法律一般并不支持男女双方分割婚内共同财产,但是一方若是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请求,只要提交的证据充足,法院一般会判决分割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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