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要付钱吗? |
释义 | 一、拘留所要付钱吗? 拘留所不需要付钱。拘留所的饮食和居住都不会收取费用。被拘留人在拘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会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每年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进行核定。 二、进拘留所会被判刑吗 进拘留所不一定会被判刑,只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才会被判刑。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有: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进拘留所多久通知家人 进拘留所24小时内应当通知家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