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转让条件如下: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有效的债务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不能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应当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