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中遗嘱继承人没有表示继承是否失效 遗嘱继承人没有表示继承不失效。因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