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那个终止代通知金是否需要支付 |
释义 | 劳动合同终止的代通知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未通知的需要支付。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终止的代通知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付,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未通知的,需要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及解释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支付代通知金。然而,如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通知或违反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能有权拒绝支付代通知金。此外,不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建议当事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当事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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