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吗? |
释义 |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是需要的,离职证明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必要书面证明。劳动合同存在风险,律师可帮助起草合法合同、审查合同内容,避免纠纷。律师还可在劳动者未签合同一个月后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是需要的;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风险提醒】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载体,本身是非常重要的,也有专门的《劳动合同法》来调整生活中的劳动合同纠纷。但是在实践中依旧有很多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存在: 1.劳动合同中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约定的薪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多于法定劳动时间。 2.劳动合同中除了约定服务期和竞业协议后还对其他内容也约定了违约金。或者缺少了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住址。 3.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用人单位还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专家建议】为了避免出现劳动合同纠纷,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都可以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处理:1.律师可以帮助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确保内容合法,不会遗漏条款;也可以帮助劳动者审查对方起草的劳动合同,确保不会出现虚假内容或者强制条款。2.律师可以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还未签合同的时候,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工资。 拓展延伸 离职手续需要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吗? 离职手续通常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之间的法律约定,记录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离职证明是雇主出具的文件,确认员工已经离职,并注明离职日期、离职原因等信息。这两个文件在离职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合同可以作为离职后权益保障的依据,离职证明则是员工在找工作、申请福利等方面的必备文件。因此,为了顺利完成离职手续并保障自身权益,提供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是必要的。 结语 离职证明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必备文件,劳动合同则是双方权益的法律约定。为避免劳动合同纠纷,聘请专业律师起草合同、审查内容是明智之选。同时,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律师可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提供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有助于保障离职后的权益,顺利进行职业转换和福利申请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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