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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指定单方继承可以吗
释义
    指定单方继承是可以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指定遗产的继承人,继承人可以全部子女或者子女中的一个人。
    一、遗产的管理人应当如何确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交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根据上述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负有遗产保管义务的,首先是存有遗产的人。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自己占有财产,死后这些财产应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保管。没有遗嘱执行人或没有继承人的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应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遗产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遗产管理人为保管遗产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应从遗产中偿付。所以,如果你先前确定好一个遗产管理人,事实上可以避免许多的麻烦。当然,没有确立的话,法律也给了相应的救济。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二、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步骤是什么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步骤如下:
    1、被继承人与有关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其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按照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依法立遗嘱,指定其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或者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按照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分其财产的,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三、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享有继承权,但是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对该子女不分或者少分。若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指定子女为继承人的,即使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也可根据遗嘱来继承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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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