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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坏生产经营与故意毁坏财物什么罪名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故意损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之间也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当然也有些员工因为个人对公司的不满,可能会去故意破坏公司的一些机器设备,这种做法实际上还是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来定罪量刑的,因为破坏机器设备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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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