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事故导致职工致残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补偿职工伤残人员。而提前退休规定主要适用于非因工致残的职工,对于因工致残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提前退休为由拒绝或限制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并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因工致残的职工,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伤残补偿金。伤残补偿金按照下列标准确定:一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六十至七十五倍;二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五十至六十倍;三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四十至五十倍;四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三十至四十倍;五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二十至三十倍;六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十五至二十倍;七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十至十五倍;八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五至十倍;九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三至五倍;十级伤残:工资待遇总额的一至三倍。” 3.《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工伤职工提供工伤医疗、康复和其他待遇保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或者少缴工伤保险费,或者未经工伤认定,拒不支付工伤保险金或者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可以处以罚款。” 以上依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并请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