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每个月20到25号扣社保。具体情况如下: 1、每月1到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2、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个地区的缴费时间有些差异,具体可以结合实际咨询当地社保局。社保四险是当月生效扣当月,医疗是次月生效当月扣次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