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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
释义
    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一、公司的注册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公司法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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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