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属于合同诈骗罪行为 |
释义 | 以下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等等。 一、为谋取财物出卖承租的船只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事人将租赁的船舶私自出售的,属于合同欺诈的行为,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表现: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予以立案。 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 3、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予以立案。 三、打款后不发货算诈骗吗 打款多久不发货算诈骗要综合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确定。因为诈骗不是以多久不发货来判断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骗取财物。只是发不出货来,并没有占有财务的目的,可以以违反合同为由要求发货或者返还货款。 以下情况下属于诈骗行为: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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