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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执行多长时间
释义
    离婚财产执行时间需要多长,按照民诉法以及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则上法院应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但实践中基于案件情况不一样,故可能会存在各种不确定的情况,而这些都有可能影响到执行时间长短,因此,还是要视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但若法院在申请执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以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程序可以中止或终结。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时效为二年,因此,申请执行人应切记在此期间申请执行,否则过了二年时效后再申请执行的,若无法证明存在申请执行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情形的,执行请求可能将无法再受到法院支持及保护。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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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3: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