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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宅基地买卖要如何办理公证
释义
    农村房宅基地买卖不能办理公证。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得进行买卖交易,进行公证时公证处不予受理。
    农村房宅基地买卖如何办理公证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如何公证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公证: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农村如何办理宅基地证
    办理宅基地证的程序:1、审查证件。2、情况调查。3、测量尺寸。4、填写报表。5、上报审批。6、发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农村宅基地证如何办理
    办理宅基地证的程序:1、审查证件。2、情况调查。3、测量尺寸。4、填写报表。5、上报审批。6、发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农村宅基地如何买卖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土地,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的。只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通过行政审批后,申请人才能依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买卖是违法的,只能依法转让使用权。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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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