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阶段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在资产总额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在从业人数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在税收指标方面,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法律客观: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二条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四条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