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可撤销的婚姻有哪些类型?
释义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婚姻类型有:
    1、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