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当事人一方再上诉不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起诉。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先对男女双方进行调解,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后,当事人一方上诉不离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能对诉讼离婚的案件作出实体性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