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拒绝生育保险申请后,如何申诉?需要多少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绝生育保险申请后,可以通过申诉渠道来解决。申诉的时间限制为60天。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参保人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社会保险申请作出的决定不当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议。 2.《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参保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的不予支付或者减少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自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 3.《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日。 综上所述,被拒绝生育保险申请后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议来解决。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作出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复议仍无法解决,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6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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