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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需要哪些文件?
释义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所需材料及法律依据:民事起诉书、有利证据、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患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
    1、民事起诉书;
    2、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有利证据;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应予支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书、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有利证据、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根据具体情况,如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均可作为变更抚养权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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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