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情况下,对适用普通程序所审的民事纠纷案件作出判决。缺席判决的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一、诉讼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会根据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离婚诉讼中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要简单得多。因此,简易程序其实算普通程序的简化。也就是将普通程序予以简化或进行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高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于200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法院调解后不受理原告多久能判决下来 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不同意调解决定的,法院应该终止调解的程序,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根据相关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举证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如果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传唤其到庭;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者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审理所作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