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渎职行为和走私犯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渎职行为和走私犯罪属于不同的法律行为,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渎职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行为。渎职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需要依据相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走私犯罪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物品、货物,未经批准或未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等违反规定进行跨境运输、携带、买卖、收购、储藏、运输、邮寄、残存等活动的行为。走私犯罪属于刑事犯罪行为,需要依据刑法进行追究。 法律依据: 渎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走私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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