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妻子走失离婚,共同财产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分配,妻子的财产份额交由其亲属代为管理,妻子被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如果没有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