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追债起诉应当提供的证据具体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籍证档。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