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在我国刑法规定来说是一个选择性的罪名,其原名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这个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本罪是涉及到危险对象的犯罪,但并不表现为对这种对象的破坏,也不具有投放危险物质等罪一经实施即会同时造成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广泛破坏的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