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入学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严格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实现阳光招生,确保学区内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在所在社区、办事处备案,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2.七年级招收具有渭城区户籍适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