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公证的遗嘱会生效吗 |
释义 | 一、没有公证的遗嘱会生效吗 没有公证的遗嘱会生效,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遗嘱继承的房产需要什么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没有公证的情况下,如果遗嘱是有效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继承房屋后,可以持遗嘱、房屋权属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三、如何确认遗嘱效力 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 1.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2.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 3.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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