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对离婚后债务如何认定 |
释义 | 新民法典对离婚后债务的认定: 1、夫妻共同所有的债务,双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以后的偿还比例; 2、但是双方之间的协议不妨碍债权人向任意一方起诉要求还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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