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划拨与出让的区别: 1、使用期限不同。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而划拨是无期限的。 2、支付对价不同。出让地需要交出让金的。划拨地只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即可。 3、性质不同。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出让的土地一般具有盈利性质。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