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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哪些
释义
    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有: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依据和方法如下:
    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原则上采用直线折旧法。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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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8: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