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包括债务? |
释义 | 离婚后财产分割包括共同债务,但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可协议或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包括双方认可或追认的,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债务,不包括个人非家庭支出。伪造共同债务者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分析 离婚后财产分割包括债务,但这里的债务是指共同债务,应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时可以协议清偿或由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认可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包括个人以自己名义为非家庭日常支出所背负的债务。一方伪造共同债务的,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 离婚后的债务分担是一个关键问题,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和债务责任来分担债务。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法院将会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决定债务的分配方式。通常情况下,债务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担。然而,如果某一方在婚姻期间滥用资金或有其他不当行为,法院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决定。因此,离婚后的债务分担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决来确定最终的分配方式。 结语 离婚后的债务分担是一项重要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可协商分担,也可依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应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可协商或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包括共认或追认的债务,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承担的债务。个人名义的非家庭支出债务不属其中。如一方伪造共同债务,可导致财产分割时受到少分或不分的影响。离婚后的债务分担需综合考虑各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决,以确保公平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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