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执行人应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可以指定一位或数位执行人,以实现目的。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确定遗嘱执行人应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在遗嘱生效后,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来执行遗嘱内容的人。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一位或数位执行人,以便实现其遗嘱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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