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在哪里
释义
    法律分析:
    两者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限于公民);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受遗赠人应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费用是不要的。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9: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