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役的要交钱吗 |
释义 | 刑事被告人在被判处拘役时,若同时被判处罚金附加刑,则被告人需要缴纳罚金。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另外,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罚金的处理计算方式是什么 罚金的处理计算方式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三种立法模式,倍比罚金、限额罚金、无限额罚金; 2、相关规定,一般对其最高金额没有限制,但对其最低金额有限制,原则上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最低金额不少于500元; 3、计算几个罚金刑的金额,分别判处几个罚金刑的,应当将几个罚金刑的总额加起来,收取总额。被判处罚金刑和没收财产的,合并执行,若被罚款并没收全部财产,则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如何执行罚金的方式? 执行罚金的方法是: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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